北京市强制使用低硫煤 


(本报北京9月1日电)(记者林英)为了控制煤烟型污染,北京市
今天召开了强制使用低硫煤动员大会。市经委、市环保局、市
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在会上联合公布了今冬明春全市全面使用低
硫煤的有关规定。

按照新的规定,从即日起在京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
《低硫优质煤及制品标准》,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销售、供应
超标煤,不得使用超标煤,不得存放超标煤;在京销售煤炭的
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持有本市颁发的《北京市煤炭经营许可
证》,煤炭用户必须向持有《北京市煤炭经营许可证》的单位
购煤。任何违反关于推广使用低硫煤各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,
都将受到从严查处。

据介绍,北京市冬季采暖期空气中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已
超过国家标准若干倍,大气中78%的烟尘和92%的二氧化硫是燃
煤造成的。如果采用低硫优质煤,二氧化硫排放量可减少70%,
烟尘排放量减少50%,热效率提高20%。神华集团煤炭运销公司
总经理韩建国在会上表示,将全力支持北京市推广使用低硫
煤。

消息来源: 光明日报
9/2/1999  ZhangPeter投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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